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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杀 华为新中国式“奴隶主”

昨天在网上看到华为的又一员工自杀,真不知道怎么说华为了?难到华为领导就不能做一次深刻的检讨吗?近年来,华为公司频频出现员工非正常死亡事件,有时也在责问自己,人要紧,命要紧,还是钱要紧?本不该失去的年轻生命给世人留下了永远的遗憾,同时也警示人们如何对待工作,企业如何对待员工。用生命换来的所谓经济利益,代价是不是也太大了?是杀鸡取卵,还是草菅人命? 这些问题应该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与深刻反思。

就在7月18日,华为在深圳一名员工张税自缢身亡,曾激起了轩然大波;去年,华为员工胡新宇因劳累猝死一事,也同样引起了it界对企业社会责任和人文关怀的呼吁。而且,华为老总任正非也曾在内部承认,“员工中患忧郁症、焦虑症的不断增多,令人十分担心。” 此次长春办事处又发生员工跳楼自杀一事,华为公司的管理机制、用人制度、教育体制、企业文化、员工工作压力和心理健康状况,注定要再一次受到社会的质疑。而在此事件后,华为封锁消息的做法,更可能引起人们对企业声誉和人的生命在华为公司眼中孰轻孰重的拷问。

华为向来就有加班的传统,作为行业的榜样,应该为行业进入良行循环起一个带头作用。相反,却被认为:华为一家吸他人血液,摧毁他人生命的加工厂,看着员工就像一个个包身工,肩负着各项工作的压力,使我们不得不称华为公司为新“中国式”的奴隶主,我想在这里再一次提醒大家,价值的取得并不一定非得靠无休止的加班劳动而产生,时代在变,人的观念也应该变。毕竟人的生命是无价的,珍惜生命,珍爱生活!我相信每一个人都能走出焦虑症和忧郁症的困境的! 真的希望像华为这样的it企业改变这种局面,也希望它们的路越走越远。

笔者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员工忍受着巨大的工作压力,在这里我想让大家看一下《劳动法》对加班的规定,我国《劳动法》第41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