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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科华为“肉搏”:道义放两旁 利益摆中央

国际知识产权委员会在一份研究报告中曾指出:“知识产权的规则是政治经济的产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受知识产权保护产品的贫穷进口国,只能从相对较弱的位置进行谈判。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关系中存在着根本的不对称性,这种不对称性最终是由相对经济实力来决定的。”其实,我们只要看一下世界最大500家企业的分布就可以清楚这一点,能够获得足够大的市场力量或具有垄断能力的企业大多是发达国家的企业。换句话说,世界范围内各个产业中位居前列的公司都是来自于发达国家,理所当然目前的国际经济规则也是由发达国家制定的。可以说,这样的架构和协议对多数发达国家是有利,而对多数发展中国家和少数发达国家是不利的。

因此,发展中国家要想获得产业腾飞,肯定要经历一个国外尤其发达国家的技术封堵以及打破这种技术垄断的过程,中国尤其不能例外。国际的技术壁垒和知识产权问题会被国外优势企业作为限制新进入者的“杀手锏”而反复使用。

因此中国企业为了生存、为了利益,为了不被所谓的国际规则和道义勒住脖子,当然尽可以按照自己的方法和方式寻求发展。俗话说得好:商场上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也有人将这句话扩而大之,知识产权问题上其核心不是道义,不是法律,也是“利益”二字。既然是利益问题,我们也要学会用利益的手段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