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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尔网络商务模式遭起诉 会涉及多家跨国企业

de科技的首席执行官埃德·普尔表示,该公司计授权向跨国企业使用这项专利,而作为回报该公司希望获得授权企业国际营收的一小部分。分析人士认为,虽然de科技宣称只从跨国企业收取小部分营收,但总数却可高达几十亿美元。

戴尔是第一家遭到de科技起诉的公司,目前该公司还没有就这起法律纠纷发表评论。在截至今年1月30日的财政季度,戴尔的销售额达到了414亿美元,其中有30.36%来自于美国国外。戴尔面向个人用户和小型企业的销售绝大部分都是通过网络进行的。

de科技拥有通过网络进行国际商务的商业专利。这项专利涉及到整个商业模式和流程,而不仅仅是产品。自1998年美国上诉法庭宣布类似专利有效以后,很多公司都开始申请。批评人士认为很多公司的商业模式专利都不应该获得批准,因为他们要保护的商业流程毫无创新可言,只不过是把计算机引入了此前只使用纸笔的领域。

de科技1996年提交了商务模式申请,并于2002年获得批准。美国专利局表示原计划在2000年批准de科技的专利申请,但由于这项专利在美国国会引起了广泛的争论而被迫推迟。美国专利局随后重新审查了这项专利,终于在2002年10月,也就是专利申请提交6年以后正式批准了de科技的这项申请。de科技总裁布鲁斯·莱格曼认为该公司的这项专利毫无疑问应当获得批准,莱格曼此前曾经担任过专利律师。

尽管遭到了诉讼,戴尔的股票价格并没有受到影响。当日戴尔的股价收盘于35.06美元,同开盘价基本持平。而在随后的盘后交易中,戴尔的股价甚至有小幅度上涨,达到了35.35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