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各级工会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大力加强维权机制建设,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贯穿于工会工作的各个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效。然而,这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以及职工群众的现实需要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还需要我们深入反思当前的维权工作,以构建更加科学有效、针对性更强的维权体系。笔者认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工会的科学维权,关键是需要科学地把握推进维权工作的方式方法,这主要在于需要处理好七种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被动维权与主动维权的关系。以往,工会组织尤其是基层工会的维权工作大多处于侵权事件发生以后的被动应对上,从而处于被动维权状态,增加了维权难度和维权成本。新形势下,工会组织要不断提高维权工作水平,就必须改变过去较多的被动性维权,而要加强对职工权益维护状况的趋势性研究,增强维权工作的主动性。需要积极主动地经常去了解职工的所思所想,并通过职代会、平等协商等渠道和制度平台反映职工诉求,有效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有可能引发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的问题,需要提前知晓并及时介入,协助有关方面尽量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要处理好依靠行政维权与依法维权的关系。依法维权是以法律为依据帮助劳动者维护其合法权益,使工会组织真正发挥它的劳动关系“稳压器”与“调节阀”的作用。工会须从行政性组织的误区里走出来,从管理转向服务,从依靠行政维权转向依据法律维权。工会组织要彻底改变过去那种“一靠会议、二靠文件、三靠活动”的思维和工作方式,提高主动维权的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要敢于维护职工的权益,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事项,要敢于反映,敢于抵制,敢于运用法律法规来解决问题,要善于从法律的角度看待和分析问题,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渠道,妥善处理工作中涉及的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提高维权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要处理好整体维权与个体维权的关系。以前,工会的维权工作较为注重强调工人阶级整体利益的维护。当前,不同群体的职工甚至每个职工个体都有不同的利益诉求,需要工会组织维护其特殊权益。因而新形势下的工会维权工作,需要工会组织把维护整体职工的权益和维护个体的利益结合起来,必须在整体上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更充分关注或重视维护每个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使工会的维权工作落实到每个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上,增强对工会组织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四是要处理好单项维权与全方位维权的关系。新时期的工会维权是全方位的维权。维权内容不再是单方面的权益或某些具体的福利基础上,而是涉及职工群众权益的方方面面,包括劳动经济权益、民主政治权利、精神文化权益和社会权益,但针对不同的职工突出维护的权益重点不同,需要工会组织予以科学归类,明确不同人员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科学应对。此外,权益维护的具体内涵也需要随时代和社会的发展做及时的调整和充实。
五是要处理好系统内维权与社会化维权的关系。工会是职工合法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但不是合法利益的直接满足者。工会的性质决定了工会所拥有的经济、法律、行政等方面的资源是比较有限的,手段也不够有力。在新形势下,工会组织必须跳出单独包揽、内部自我循环的圈子,加强与各相关组织和部门的配合和沟通,充分利用和整合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社会各方资源和力量,发挥我国工会的政治优势,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重视、各方支持、工会运行、职工参与”的社会化的合力维权格局,实现维权工作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工作互动、优势互补,有效化解劳资矛盾,努力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六是要处理好程序维权与实体维权的关系。这首先需要各级工会建立相应的民主管理机制、利益协调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等制度平台,从程序上、整体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其次也需要注重各种实际的维权载体的建设,通过设立职工法律援助站、职工保障服务中心、职工心理工作室等各种服务实体,为职工提供各种具体的维权服务,有效化解职工的各种困惑与问题。通过这些刚性与软性相结合的机制建设,有效协调劳资矛盾。
七是要处理好经验维权与科学知识运用的关系。目前,多数工会干部还停留在靠经验、凭感觉的维权工作阶段,缺乏对维权工作的科学思考及科学知识的运用。而现在许多社会科学,如社会工作、社会保障、心理咨询与辅导、社团管理等学科,已积累了一整套科学的工作方法和服务技术。工会组织应积极地把这些学科的理论知识与服务技术引入工会维权工作中,更好地为工作对象服务。而且,科学维权本身需要针对不同的维权工作重点采取相应的维权手段,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更好地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