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来自四川省的农民工何万义用浓重的家乡方言对记者说:“有为民作主的政府,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有法律援助制度,我相信自己的权益最终会实现!”
这位有28年党龄的农民工面容憔悴。因为工伤医药费及各种补偿费争议,他已经同用人单位抗争了800多天。
何万义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本报在曾在6月19日报道过何万义的遭遇,当时北京市西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事发约两年前的工伤事故作出裁决:深圳市美术装饰有限公司在2007年1月16日以旷工为由开除何万义证据不足,双方至今仍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工伤保险条例》、《北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裁决深圳市美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何万义各项费用共计36382.52元,并且裁决公司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报销范围和比例,凭何万义提供的有效医疗单据为其报销因工负伤的治疗费用。
用人单位深圳市美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先后9次提起劳动争议、行政复议、法院起诉,致使何万义一直未能拿到一分钱。最近的8月22日、8月29日、9月27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三次针对深圳市美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内容有些不同的起诉作出判决,全部支持工伤农民工何万义的正当请求,再次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至今存在,判决深圳那家公司败诉。
记者得到的最新消息是,深圳那家公司的老板又针对8月22日的判决提出上诉,有关法律诉讼仍将继续。
何万义见到记者时叹了口气,无奈地说:“深圳那家公司的老板不讲理,老板请的律师怎么也不讲理?有这样的律师不断给老板出主意,一味要把官司接连不断地打下去,我的权益什么时候才能实现哟!”。
工伤被诬“碰瓷假摔”
2006年6月13日,掌握着木工技艺的何万义,应聘到深圳市美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项目部从事木工工作。建立劳动关系后,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参加工伤险。
2006年7月2日上午,在公司承包的北京一个工程19层楼电梯厅施工的何万义,站在木梯上做天花和墙面时,不慎从木梯上摔下。任凭他苦苦哀求,工地负责人却认为他是小题大做,不予施救。无奈,何万义向工友借了200元,挣扎着打出租车到了医院就不能动了。医院确诊:何万义腰部4椎体压缩性骨折。
同在北京打工的何万义儿子闻讯后,与工地负责人就父亲高达数万元的住院押金进行交涉,负责人以其是“碰瓷假摔”为由拒绝缴纳。无奈,何万义的家人向工程所在地的北京市西城区主管行政部门投诉,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委、公安分局及时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处理。在行政机关雷厉风行的依法干预下,公司被迫交纳了第一次住院押金,何万义才得以获救。
2006年8月3日,何万义第一次住院治疗后出院。虽然结算凭据、病历、休假诊断证明等都由公司掌握,但公司仍坚持何万义是“碰瓷假摔”,既不申报工伤又不提出解决方案的抵制态度。2006年8月9日,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做出罚款一万元的处罚决定。
几经交涉未果,无奈之下,为自行申请工伤认定,何万义向北京市西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
从此,他踏上一条漫长坎坷的维权之路。
从程序上拖垮何万义
2006年12月12日北京市西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何万义与深圳市美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2007年2月14日北京市西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出:“何万义于2006年7月2日发生了腰椎骨折(l4)的伤害,属在工作过程中所致,符合工伤认定范围,现认定为工伤”的结论。
2007年3月22日北京市西城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结论:“何万义同志:目前已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伤残捌级。”
2007年5月9日何万义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要求公司支付工伤发生前拖欠的工资、工伤发生后的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的仲裁申请。
谁知,深圳市美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从深圳聘用的律师为了从程序上拖垮何万义,拼凑莫须有的理由,称北京市西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何万义属于工伤是“违法行政”,要行使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行政复议权,请求中止工伤待遇劳动争议案的审理。
2007年6月6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维持西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意在打“拖延战”的公司当然不服,充分利用程序诉权,又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07年11月11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做出“驳回原告深圳市美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的一审行政判决。公司提起上诉。
2008年3月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行政判决。至此,2006年7月2日发生工伤之日至终审行政判决之日,时间已经流逝了二十个月零四天!中止的工伤待遇劳动争议案,才终于具备了恢复审理的条件。
岂知,维权路上一波三折。无辜的工伤农民工何万义又卷入一场公司聘用的第二任律师精心策划的官司中。
公司要何赔六万元
明知行政诉讼终审已成败局的深圳市美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聘用的第二任律师,为贯彻打“拖延战”迫使何万义放弃权利的方针,早在2007年12月15日就参与策划了公司向何万义暂住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状告他“自称摔伤”不算,还“恶人先告状,诉讼程序中花费了原告单位的大量精力与财力。”为此要何万义赔偿公司“医疗费、行政罚款、因该事件所耗的差旅费;诉讼费(含律师代理费),总计:59867.10元的损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案件涉及二审行政诉讼结果,遂于2008年3月初将该案移送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何万义做梦也没想到又成了要赔偿公司近六万元“损失”的民事被告人。面对巨额赔偿和即将恢复审理的工伤待遇劳动争议案,身心交瘁的他再也无力与公司聘用的律师抗衡下去的耐心了。
何万义一度处在对法律失去信心,痛苦绝望的边缘。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己劳动中受了伤怎么反倒成了“碰瓷”?怎么还要赔偿公司六万元?还有农民工讲理的地方吗?
在一直关注该案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建议下,2008年3月8日,走投无路,精神几乎崩溃的何万义向北京市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该中心彭兴钢主任根据案情,当即指派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郭兴昌律师为他提供援助。
2008年3月24日,因深圳那家公司不断挑起新的诉讼,曾长期处在中止审理状态的工伤待遇劳动争议仲裁案恢复审理。深圳那家公司的律师在仲裁庭上语出惊人:“现在公司为了打赢这场官司,聘请律师的花费已经远远高于赔偿金额,不愿赔偿就因为我们认为他何万义是个‘碰瓷’。老板宁肯花数倍于工伤待遇的赔偿额聘请律师,也要把这股‘碰瓷风’打下去。”一语道破为什么要状告何万义赔偿公司近六万元“损失”的天机!
富有戏剧性的是,这位利用专业法律知识,肩负打“碰瓷风”重任的律师,她的律师身份在其策划的仲裁和诉讼的初期阶段并没有暴露。先是以“无业”,后是以深圳那家公司的“员工”,最后又是以深圳那家公司某位老板的“亲戚”身份出庭。后来,在郭兴昌律师的一再调查追问下,才承认自己的律师身份。
维权战仍未有穷期
2008年4月28日、6月3日、7月9日,北京市西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分别做出的3份裁决对何万义争取工伤待遇十分有利。
手捧这些裁决书,农民工何万义的眼睛湿润了!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在第二任律师决策下,为贯彻“拖延战”的方针,每份裁决书送达后的第十五天,无一例外都准时起诉到法院。似乎在暗示何万义:随随便便再拖个一年两年,看你又能怎么样?
接二连三接到公司的起诉书,一忍再忍的农民工何万义愤怒了!
2008年6月,何万义针对那家深圳公司从北京聘用的第二任律师的种种表现,到北京市律师协会投诉。7月,他再次去律协询问处理结果。谁成想,那位律师的亲戚也去律协告郭兴昌律师,形成牵制。律协目前仍在调查之中。
2008年10月6日,何万义携家人给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送去一封感谢信,表达了农民工对人民法院纯朴的感激之情。他们还分别给法院主审三案的王宝珍法官、邓旋法官、孙朝明法官赠送了“廉正清洁秉公执法”、“人民法官心系人民”、“扶正祛邪捍卫法律”的锦旗,感谢法官在8月和9月的3份判决中伸张了正义。
郭兴昌律师预测:考虑深圳那家公司将继续打“拖延战”,尚有多个官司未终审了结,何万义的权益最终实现,最早也得过了2009年春节。何万义还有漫长的维权路要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