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责任,不值pk
明星代言责任,不值pk
福来品牌营销顾问机构总经理娄向鹏
刚刚颁布的《食品安全法》规定,明星要对他所代言的食品安全问题承担连带责任。此法一出,立即引起国人热评。对明星代言是否承担负责,在“名人界”向来就有不同意见,就连张艺谋与冯小刚最近都为此pk了起来,引得更多人关注。
本来无可争议的问题,之所以引得大牌导演都要各抒己见,可见许多人对此事的判断在是非观念和标准上是何等地混乱,一是,明星代言,是演戏还是证言搞不清楚,二是底线到底应该设定在哪里搞不清楚。
明星代言不是演戏是证言
明星代言不是演戏是证言
“广告其实是演戏,明星只是扮演一个角色,不是真的。消费者如果拿来它当真,那跟我们没关系。”这种说法代表了相当多拿着巨额代言费明星的心声。
明星代言果真是演戏吗?如果是演戏,那么是否可以仿照电视剧,在广告上打上这样一行字:“本广告纯属虚构,不要当真”。请问明星们,这样做你们同意吗?就算你同意,我相信没有一个傻瓜厂商付给明星巨款后会这样做!
无论什么形式的明星广告,其实质就是证言,这是广告用明星最大的价值!明星代言的广告,等于用明星的大名气作保:“我说的话你应该相信,难道我这么大名气的人说的话你还不信吗?”消费者因为相信明星,所以才相信明星广告推荐的产品。如果仅仅是演戏,广告主疯了,凭什么非得花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请明星不可,找一个演技好不知名的演员好不好!
明星在广告中证言正如小商贩卖东西雇的托儿,如果卖正规合格的产品,消费者买了,那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如果是卖假冒伪劣毒,那性质可就变了,是欺诈!是明星与厂商合伙欺诈消费者!如果这时明星说不知情,拿了钱受骗是无辜的,那么消费者则更无辜!他们花了钱还受骗!所以,明星在广告中做代言,必须承担责任!
底线设定太低
底线设定太低
全社会在判断明星代言广告是否承担责任,承担多大的责任,设定的底线太低。
首先,制法者和执法者的底线太低。
为什么不把监管部门的责任连带进来?为什么不把明星代言问题制定到广告法当中,把明星代言其它产品的问题囊括进来?
明星代言的问题广告不仅在食品领域存在,在药品、保健品、美容护肤品、医院乃至房地产等领域同样屡见不鲜。是无意疏忽,还是网开一面,还是有意回避,亦或是无法执行不便制定?
难道入口的食品安全问题不重要吗?三鹿等乳业的结石奶还不够触目惊心吗?食品无小事,药品无小事,医院无小事,建筑质量无小事。如果制法者和执法者设定的底线太低,就会起到错误的示范和导向作用。
第二,媒体底线太低。
媒体似乎愿意讨好明星,更不愿意得罪给自己送广告费的企业,因此,对有可能伤害老百姓生命与健康的问题广告有时会装聋作哑。这是许多中国人非常愚昧的地方,好像离开办公室自己不是消费者似的。三鹿不就是用给点广告费的寻常招数,捂住了许多想揭黑幕媒体的嘴吗?!人命关天的事尚且如此,何况其它。良心都没了,哪里还有什么底线!
第三,做代言的明星们底线太低。
天底下哪有只管拿钱,一点责任都不负担的“好”事,中国就有!当企业赚钱,明星赚钱,媒体赚钱,消费者受害的时候,当事人不承担责任,天下奇闻!天理何在?!良心何在?!
明星们担心,法律会把板子全打到他一个人的屁股上。放心,做错了什么,承担什么,全部承担把你打死了也承担不起!但就是绝对不能一点不都承担!有人甚至说,法律在欺负明星。说这话的人此时一定没有想到一旦发生问题,消费者受到了伤害,消费者的权益谁来保护?注意,消费者也包括他自己!
“很多厂家在一天前所有牌照手续免检什么的都是正规的,但第二天就出事了。”这种情况有可能出现,“明星没有时间、精力和手段去调查研究产品”这也基本上是实情,但是,明星们赚钱,同时也在帮助企业赚钱,绝对只赚不赔的生意在地球上还没有吧。关键是明星们把消费者的利益放在什么位置上,你们的道德底线设定在哪里?由此可见,一些明星对代言是否承担责任这个问题设定的底线实在是太低了!
张艺谋说得好,你代言错了,负了连带责任,那你也得认。在食品安全方面,大家都有责任把关,每一个环节都应该遵纪守法,明星也应该提高警惕,在代言前,尽自己的可能,了解企业了解产品,帮助消费者把一道关。
有的人很会把简单问题复杂化,把人的观念和判断事物的标准搞乱。明星代言的责任问题看似众说纷纭,其实很简单,只要你搞清了明星代言是演戏还是证言,承担责任的底线设在哪里这两个问题,老谋子和冯小刚用不着pk了,因为无可争议,明星代言必须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