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租来的名牌,背着租来的包包,住着租来的房子,开着租来的汽车,养着租来的花花草草,偶尔租顶帐篷外出玩一趟……受金融危机影响,不少白领荷包缩水,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享受生活——“哈租族”们通过租用物品,用手里有限的钱,享受着自己的高品质生活。
以租代买,你接受这样的生活方式吗?在“租物”过程中,你有过哪些愉快或者不愉快的经历?
租名牌,有面子也有“里子”
花眼(文员)
第一次租赁物品,对象是一部手机。那是我2000年读大四的时候,因为实习和找工作的关系,仅靠一个bp机已不管用,可当时一部手机动辄数千元,对于收入几乎为零的我来说,无异于天文数字,所以当东信公司在校园里推出手机租赁业务的时候,立刻就去租了一部。
我人生的这个“第一次”,就这样献给了一部柠檬黄色、橡胶外壳的大块头手机,虽然它笨重到可以作防身武器,造型还酷似玩具,毕竟带来了很多方便,我再也不用每接到一个寻呼,便匆匆跳下公交车,四处寻找公用电话回电,不再错过任何一个可能的工作机会了。
第二次租借,是——租借婚纱。和大多数上海人一样,我的礼服也是从人民路上的某家小店里租来的。而且,我惊喜地发现,原来这里除了婚纱,还有各种漂亮的小礼服呢。过去参加公司年会和一些重要晚宴,我都要买一套崭新的小礼服,免得在百花丛中过于失色。可这些华服往往只有一晚寿命,便沦为衣橱里的“壁花小姐”,实在可惜了它们的天生丽质啊,当然,更可惜了我的银子。
过去虽然听说过租服装,却总觉得有些怪怪的,毕竟是租来的二手衣,卫生问题姑且不论,坦率地说,最大的问题还是感觉有失面子。没想到迫于婚纱价格过高而不得不有了一次尝试后,心情豁然开朗:咱又不是腰缠万贯,囤积只能穿一次的行头,实在是忒铺张浪费啦。所以,此后凡是参加重大活动,我都会提前一周左右,去口碑好的礼服店租借服装,有时是手工刺绣的改良旗袍,有时是高贵的抹肩小黑裙,有时是blingbling的金色蓬蓬裙。风格迥异且充满时尚感的服装,总能换回大家的交口称赞,而每次的成本仅200元左右。
成功的造型,当然少不了搭配一个好的手袋。我虽然也有几个从美国购回的平价cOAch帆布通勤包,但不适合年会这样的正式场合。即使只是上班使用,一年四季不变,实在有些沉闷。听说上海新出现了一种名牌包袋租借俱乐部,我便用一笔年费和自己的cOAch包作为敲门砖加入其中。这个俱乐部收集的都是一二线品牌的手袋,保证正品,且均为七八成新,会员只要每次缴纳一定的租金,就能租借一天大牌手袋,不仅品牌响当当,不少还是国内没有的款式或者经典款、限量版呢。
是不是觉得我这样太拜金、太虚荣?可是,上海滩上像我这样想的小女子还真有不少。所以,在岁末高峰时段,要租借一些抢手的包袋,往往要提前一周上门付定金预约呢。
我觉得,不能把租名牌一概看成是虚荣的生活方式,换个角度想,这也是一种增加资源利用率的环保理念呢,和驴友租帐篷背包、商务人士租车自驾等,其实都是一样的性质,没什么好坏优劣的区别,都是大家保全面子又要“里子”的生活哲学。
当穷的遇上抠的
维维恩(项目经理)
刚毕业时,我和女朋友好几年都是租房住的。刚开始,因为比较穷,所以也尽量找租金便宜的地方。第二任房东是女朋友熟人的熟人,他的自住房租一间给我们住,价钱比较便宜,600元一个月,定额一月50元的水电煤,也没有押金。
一开始,我们只在那里住,不开伙。后来我们慢慢开始做饭,而我也常常用电脑。房东开始不高兴了,提出水电煤要从50元涨到80元。刚提出来时,我们没有搭理,有一天他急了,就说不多交30元就走人。我们也很恼火,就开始出去找房子。后来房东的妻子打圆场:说你们再找房子肯定也贵,而我们也不想再麻烦找人租,还是住下去吧。其实,我们也不想搬,怕麻烦,而且那地方有一点好,就是离我女朋友工作的地方非常近。
房东有洗衣机,但很少用,用罩子罩得好好的放在天井里。刚开始,我们以为没洗衣机,一直是手洗衣服。后来房东用了几次洗衣机,我们发现后也跟着用。因为大多在晚上,房东刚好上夜班,也不知道我们用洗衣机。后来他发现了,先是把接线板收起来,当时我们还不知道房东是不乐意我们用,四处找接线板,找出来后照旧用。房东依旧不说什么,却把洗衣机用罩子罩了起来,上面放上些鞋子啊之类的。我们还是没明白他的意思,把上面的东西清下来,揭了罩子还是用。后来房东不但用罩子罩上洗衣机,还用绳子绑了起来——这时我们才明白,原来他不乐意我们用洗衣机。
这事现在想起来还好笑,我们当时还真有点迟钝。后来房东的老母亲过来住,我们就搬走了。
租来容易退起来难
田国新(自由职业者)
自从下海办了一个小公司,我的腰包就一天比一天瘪。为了把这个小公司支撑下去,我也玩起了“租生活”。
但是,“租生活”虽说方便省钱,用不着一次性投资买这买那,但如果不严格把住“租”和“用”这两个关键环节,不仅不省钱,还会“赔了夫人又折兵”。
刚办公司时,为了节省一点开办费,我从一家租赁公司租用了办公桌椅。一年后,我的公司规模扩大了,要找一个更大一点的办公场所,就把以前租来的办公桌椅退还回去。没想到,人家租赁公司拿出了那些办公桌椅的照片一一对照,指出其中有几张办公桌有严重的划痕,属于赔偿范围,结果我不仅花了租赁费,还花了一笔数目不小的物品损坏赔偿费。
既然人家租赁公司有赔偿费一说,我们在租赁时就要多长一个心眼,以防吃哑巴亏。
前年夏天,我的公司组织了一次单位职工集体旅游,从一家租赁公司租了一辆面包车。各种租赁手续办好以后,我当着租赁公司老板的面拿出数码相机,对着面包车就拍照,左右前后一连拍了好几张。旅游回来后,开车的司机在退还面包车的时候,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拿着面包车的照片说,我们租用的面包车右车门处有一个瘪痕,硬说是我们造成的,说要赔他们1500元钱的维修费。去退车的司机给我打电话,问赔还是不赔。早有准备的我,拿起数码相机就赶了过去,并当着租赁公司老板的面,打开数码相机给他看。那个租老板是个“老浆糊”,立马批评那个工作人员:“你把照片拿错了,那是前年的照片。”
由此看来,要想过好“租生活”,租赁者还得要多长一个心眼。
表姐家的童床是租的
小蕾(外企职员)
事情从一次出席朋友的婚宴说起。新娘敬酒时,不慎把酒洒到了我身旁的来宾身上。来宾十分尴尬,敢怒而不敢言——原来她那套漂亮的时装是专为赴宴租来的,弄赃了要赔钱的!
静心想来,身边处处有出租和承租存在。我上班的公司,环境卫生是包租给清洁服务公司打扫料理的;公司内的花草绿化是包租给绿化公司养护更换的;即使出差买机票、开会安排会场、交通以及摄影录像设备,也是由代理公司承包或租借的。公司头头说,租借比购买或自己管理合算。
谁都有过以租代买的经历,或多或少在过着“租生活”。自己当年不也在校门口小店办过一张“会员卡”租碟片看,买车前上下班还不经常坐出租车?细细算来,我结婚时婚纱、礼堂是租的,婚礼结束就拍拍屁股不管了;生孩子时月嫂是租的,出了月子就打发她走人;现在家里的保姆也是租的,等孩子大一些自己忙得过来就不用了。
表姐的孩子比我家宝宝大一岁,宝宝的衣裳、小玩具,多半是拣外甥的过时“剩余物资”,不花钱。当我得寸进尺提出要“接收”外甥的童床、童车、电动车等大型幼儿用品时,表姐回答很干脆:不行,那些大家伙是租来的!呵呵,她可真会动脑筋!
老公说得更彻底:别看我们的房子是买的,可地皮是租国家的,最多也只有50年或70年期限!
我的几个新上海人同事比我更进一步。尽管他们都掏得出首付款,但都不买房,宁可租房住。理由是不知几年后老婆在哪里,跳槽到哪里,与其买郊区背不动的房子当房奴,不如先租一套全装修市区房,家具电器俱全,住着不爽随时搬家。至于几个人合伙租辆汽车周末自驾旅游,更是家常便饭。
当然,不愉快的事也是有的。一个租房同事的前房客“拆烂污”,不缴上网费,电信公司不断来信来电话催缴,害得他不断应付解释,背了半年黑锅才不了了之。
嗨!“租生活”就是一种生活理念,各人自选吧。
但求曾经拥有……
若薇(外企员工)
小美是圈子里出名的租客,“租龄”长达三年了。起先,大家看她租这租那,只瞧个热闹。现在金融危机来了,年终奖泡汤不说,能保住职位就已经偷着笑了。为了在艰苦的日子里不降低生活品质,大家都打起了“租物”的主意,纷纷向小美讨教。
小美说,对于“租物”,她有自己的原则:
■做个有诚信的租客 一般“租物”的时间短则1天,长则2-3周。由于东西不是自己的,要懂得妥善保管和使用,在规定时间内还给出租者。若把物品损坏了或是拖延了还物时间,都会被视为不诚信。像租租网之类的网站有租借者和出租者的互评,名气臭了,自然也就没人肯租东西给你了。
■在“租物”前确定一切事宜 小美常用的gucci、cOAch的包包,都是在市中心的一家小店里租来的。小店实行会员制,在入会时会让大家签署一份协议,大致内容为出租的形式、付款方式、出租方和租借者的权利和义务、损坏赔偿方法等。这样的协议对双方都是一种约束,如果发生争议可以此为据。如果只是个人和个人的行为,那小美建议大家还是事先立下书面协议,避免今后的不愉快。
■只租需要的 小美不是什么东西都租,她只选择需要的物品。在小美的清单上,最多的是名牌的包包、礼服、首饰之类——谁让她是做公关的,有太多的发布会和酒宴得出席。但只要不工作,小美就不会去租名牌来炫耀,毕竟租也是要花钱的,尤其是些限量版的东西,租借费更不菲。
■“不求天长地久,但求曾经拥有” 看见美的东西,女人都会有股子冲动想占为己有,但能承担得起的可以考虑买,超出自己可承受范围的坚决不买。“租物”的出现,让女人们有了过把瘾的机会。拿着、穿着或用着自己心仪的东西,尽管不是永远的拥有,但捕获了当时那份快乐的心情就足够了。不过,小美说,这种态度仅限于物品,不适用于感情,因此她绝对不会去租一个男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