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创意者的成果从一开始就受到保护,如何填补创意设计从产生到正式取得知识产权之间的“真空”,从而保护创意者的积极性?
2008年1月1日
“创意”频频遭遇侵权,挫伤原创积极性
上海创意产业中心秘书长何增强认为,现在中国创意产业的一个大问题,就是知识产权侵权的泛滥,大大挫伤了原创的积极性。
最近,上海东华大学管理学院对229家创意企业进行的知识产权现状调查显示,20%的企业表示自己的创意曾经遭遇侵权,57.7%的企业正面临知识产权转化的瓶颈。
徐明夫妇在上海开了一家名为“明合文吉设计之家”的工作室。一次,他让工人给一位客户送家具,无意中发现这位客户是家具生产厂的,制作的家具中有几款就是徐明设计的款式,为此徐明向这位客户提出了警告。徐明认为,目前创意设计公司遭遇的最大问题就是仿制,只要有人做出一样好产品,市场看好,大家就开始不停地模仿,直到这个产品在消费者眼中毫无感觉为止。由此对设计师来说,每次做一样新东西,就不可能放心地公开,这样就产生了信息的自我保留,这种保留对创新也是一种阻碍。
调查发现,“剽窃、抄袭”“擅自复制”“擅自使用”及“盗版与非法下载”等仍是目前主要的侵权形式,尤其在时尚设计、建筑设计、出版等行业中。其中,“设计创作”与“产品发行销售”阶段最容易遭受侵权。
上海东华大学管理学院潘瑾博士认为,造成创意产业发展中侵权频繁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三:“法律保护存在真空地带”;“对侵权者惩罚力度不够”;权利人自身保护意识和维权知识欠缺。
遭遇纠纷,“创意信封”可佐证
这并不是一般的信封。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推出的“创意信封”,是一个特制的连体“双胞胎”信封,按照信封要求创意设计人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将个人创意设计清楚地表述在纸件上,将所述纸件一式两份,分别封存于“创意信封”内,挂号邮递或者当面呈交负责登记备案的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收到“创意信封”后,即进行登记、编号、备案处理,并在连体信封上加盖骑缝章,标注收案时间,将其中一个信封在收到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返还申请人,另一个信封则归档备案。归档备案期限最长为五年,时间届满之前,申请人可以要求延续归档备案期限。
记者从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了解到,“创意信封”登记备案制度的创立来源于荷兰,在荷兰,创意的信息可以以一个简单、迅速、不贵的方式――投递“创意信封”在知识产权局备案。知识产权局是荷兰官方机构,任何人使用“创意信封”就是寻求官方机构的帮助。这个官方机构在必要时,可以证实创意者在信封里的内容的真实性和“创意信封”回执上日期的准确性。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顾勇华告诉记者,“创意信封”登记备案制度旨在补充和完善现行的知识产权登记和申请制度,是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尚未获得知识产权的创意成果,特别是阶段性成果提供的一种服务和管理。
1月1日
是证据,而不是权利
顾勇华说,“创意信封”是支持主张权利的一份证据。当创意设计人遭遇法律纠纷,特别是创意设计权属纠纷时,“创意信封”可以作为确定创意设计人以及创意设计形成时间的有利证据,可以成为创意设计人赢得司法和行政保护的重要手段。
但是“创意信封”在法律地位上仍不同于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是根据相关法律,国家受理机关经过审核后给予的一种排他权利,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拷贝和复制。而“创意信封”,仅仅是一种证据的固定方式和保存方式。它特点是,能够得到一个由政府部门提供的证明,一个具有真实性、有效性的证明。
因此,对创意者来说,“创意信封”只是一种过度和衔接,是对创意阶段性成果进行保护的措施之一。创意成果要真正受到知识产权保护,还需要依靠著作权、专利等知识产权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