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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赛云九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

赛云九洲是一家为高校及政府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连续多年被评为“北京市诚信企业”,获得双软认证,北京市重点项目资金扶持。致力于携手各地政府、高校和企业,构建中国思政、创业、技能、就业“四态合一”的中国青年创新战略云服务平台。以独创的专创融合、思创融合、就创融合、赛创融合的协同育人体系,为创业、就业者提供“创新、创业、创造”三创平台,形成集“培训实训、孵化运营、赛事活动、就业对接”为一体的完整三创服务体系,树立了体系完善,服务全面,产品卓越,行业领先的品牌形象,引领我国三创服务领域发展前行。 2019、2020连续两年荣获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注高校及社会机构的创新创业教育、智慧党建领域。设计录制《创新创业云平台》的微课体系,研发创业类、就业类、思政类,党建类、医药类、电商培训类、志愿服务类,商务英语类软件平台30余款。 在“互联网+”时代下,通过《创业基础虚拟仿真训练平台》建设,推动中国创业教育供给侧改革的创新发展。努力改善教育供给结构,形成丰富、多元、可选择的新供给侧结构,实现教育改革从“需求侧的拉动”到“供给侧的推动”的根本转变。 赛云九洲本次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包括:定向人才培养培训项目、就业实习基地项目、人力资源提升项目。

一、建设目标

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指导下,开展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将企业用人需求纳入高校教学和培养体系,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和综合素养。定向人才培养项目主要举办“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特色班,定向输送紧缺实用人才。

二、项目内容

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须完成以下内容

(1)在高校设立1个特色班级,拟从多专业遴选优秀学生,每班计划培养50人。科学合理制定人才定向培养方案,实施校企“双导师”制度,定期考核学生学习情况,确保学习质量。

(2)校内课程包括但不限于创新思维、创业基础、职业规划、思想政治、商业模式、创业模拟实训。其中,创业课程不少于32学时。部分课程可由公司和学校共同开发。

(3)设立职业导师项目1项。由高校和公司专家共同担任大学生职业(专业)导师,设计专门课程,引入公司内部职工培训方法,共同开展职业生涯教育、业务培训和就业研究,助推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三、申报条件

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

(1)高校相关专业开设5年以上,拥有专职的教师团队,在创新创业专业领域有一定的经验,并在创新创业专业发展有一定的成效。

(2)高校负责招生、教学、学籍管理,提供必要的场地等硬件条件支持,按时向企业提供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详细情况,每年年底能够提供当年总结及来年计划。

(3)高校同意企业参与相关课程和教学内容设置,以开放的态度共同研制培养计划和教学方案,为专业课程设计和职业能力培训提供必要的师资和专业支持。

四、建设要求

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须完成以下任务

(1)根据公司用人需求,实施学科交叉融合,培养复合型人才,提供详细教学计划及课程大纲。

(2)制定培训计划,配合公司开展“筑梦青春系列主题项目”五个大类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七天;安排不少于20名学生前往公司见习2次,实习60天,会同公司开发实践案例10个。

(3)职业导师项目方案或执行报告,可以论文形式呈现。

五、支持办法

拟支持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建设周期均从立项日期起为期两年(可自行协商)。

1.经费:赛云九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资助入选的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每项价值不低于2万元人民币经费的产品支持。

2.赛云九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为立项项目提供必要的软硬件支持,在项目开展期内,保持双向沟通和交流,促进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3.在项目结束之际,进行项目评审。目的是对项目进行总结,巩固建设成果,并为共享建设成果做准备。

六、申请办法

1.申报高校应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平台(正在建设中,以下简称平台)注册教师用户,填写申报相关信息,并下载《2021年赛云九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书》进行填写。

2.项目申报人须在平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将加盖高校校级主管部门公章的申请书形成PDF格式电子文档(无需提供纸质文档)上传至平台。若有任何疑问,请与企业项目负责人联系。企业项目负责人:辛世伟,职务:总经理,电话:15340001898,邮箱:279688638@qq.com。

3.赛云九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项目申报结束后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并及时公示入选项目名单。

4.赛云九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与项目申报负责人所在高校签署立项项目协议书。立项项目周期为2年,所有工作应在立项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项目周期内完成。项目到期后,项目负责人通过项目平台提交结题报告及项目成果,赛云九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对项目进行验收。

5.高校须是教育部认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能够主动对接用人单位项目需求,为项目实施提供环境及条件支持,配备项目管理人员。

6.高校于2021年12月15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双方达成合作,经教育部学生司统一认定的合作项目通知发布(截止日期为12月22日17:00),12月22日之后高校依然可以和企业联系,校企双方自行商定,并在后期进行通知发布。

7.校企合作协议需加盖校级公章。项目申报负责人可以是学校、学院、就业中心或其他相关部门的教师(职员),最后高校的申报书是落在具体负责人。